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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乌海银行税负影响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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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16]36号文,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体系,金融业由原来5%的营业税率改为6%的增值税率。为了解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影响,对乌海银行缴纳营改增增值税开展相关调研。
作者 贺淼
出处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8年第43期8-8,共1页 Global Market Information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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