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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酒驾妻“顶包” 构成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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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丈夫酒后驾车发生单车事故,为骗取保险理赔金,作为车辆被保险人的妻子替夫“顶包”。正当二人为骗保得逞而暗自窃喜时,公安机关接到了来自保险公司的报案。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定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案件回放】2017年6月20日凌晨,刘浩与友人聚餐饮酒后,独自开车离去。在行驶至嘉定区浏翔公路、东陈路路口东时,因刘浩驾驶不慎,车子突然失控撞上路边隔离栏,发生单车事故。
作者 王慧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第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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