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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的审美路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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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音乐课程意义和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学生情操、启迪学生智慧,将音乐基础知识、技能教学与艺术审美体验紧密结合起来。”在音乐教学中,要激活学生审美感知,提升学生审美品质,帮助学生获得审美感悟,促进学生音乐核心素养发展。
作者 王飞
出处 《新教育(海南)》 2018年第34期75-75,共1页 New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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