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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档案馆接收首家机构改革单位移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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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2月28日,原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将本单位所有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和30年的档案整体向市档案馆移交,其中包括文书、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政府规章立法、声像、实物等各门类、各载体的档案合计19731卷(件)。这是本次机构改革中市档案馆首次接收的档案。市档案局(馆)高度重视本次机构改革中的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上海市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档案局关于在我市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及时对机构改革过程中的档案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做到工作不断不乱,档案完整齐全,并在前期对所有涉及改革的党政机关进行了一轮全覆盖的调研,明确了不同性质单位档案的具体处置办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档案》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1-11,共1页 China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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