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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项治理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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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对照专项整治要求,围绕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免试就近入学、课程是否开齐开足、考试是否公布成绩及排名等对标找差,全面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在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方面,江苏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和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学校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或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学费之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出处 《学苑教育》 2019年第3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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