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证券市场国际板旨在吸引境外发行人在我国境内上市。我国对境外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监管应当具有必要的灵活性,既要保护我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要对境外发行人母国的公司治理监管给予必要的尊重。有基于此,我国对境外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监管有必要实施单边监管机制,制定适用于境外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准则或规则。同时,鉴于境外发行人与境内发行人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潜在冲突,我国应建立境内发行人与境外发行人公司治理冲突的双边协调机制。
出处
《现代管理科学》
2019年第3期60-62,共3页
Modern Management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法律保障机制研究"(项目号:18BFX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