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由】2013年1月10日,某化工技术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与某化工厂(以下简称“化工厂”)签订《设备采购协议》,协议约定:技术公司向化工厂销售氢化炉底盘装置5套(每套装置包含2台底盘、1台汽化器),单价236万元,总价1180万元。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化工厂支付30%货款,354万元;设备发货前10日,支付30%货款,354万元;设备全部交付支付20%货款,236万元。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20日内,或在所有设备到化工厂现场90日内,化工厂向技术公司支付10%货款,118万元。
出处
《广州化工》
CAS
2019年第1期9-10,共2页
GuangZhou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