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拟组建的五支执法队伍之一,是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涉及多个生态环境要素、多个行政管理层级、多个行政主管部门,领域广泛、关系复杂、任务繁重,受到各方关注。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9年第1期12-14,共3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