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3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这类单位政事不分、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效能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不适应简政放权、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治理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与该意见相配套,《关于开展地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在省、市、县三个层面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9年第1期47-53,共7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