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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平顺: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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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日前,山西省平顺县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放管服”要求,对全县2017年度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开展了专项检查。一是准备充分,检查详实。此次检查历经实施准备、自行检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六个阶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招标与投标》 2019年第1期23-23,共1页 Tendering and Bi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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