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12月17—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区申报的4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43县)进行督导检查。结果显示,43县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本次督导检查分15个小组对43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433所(个)。实地检查中,督导检查组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并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7024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同时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