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性"是哈贝马斯哲学以及法哲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他通过对"有效性"与"事实性"的研究,弥合了两者之间的断裂,提出用沟通理性解决之前所遇到的问题,进而揭示出了"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的双重张力,并将之运用到法学等不同理论研究方向。而在其规范语用学中也涉及到了有效性问题,在其语用学中的"有效性"指的是言语行为的有效性要求。有效性是规范性的前提,规范性是有效性实现的结果。对哈贝马斯规范语用学中规范性概念的研究离不开有效性的理解和把握。因此,对哈贝马斯语用学的规范性研究要从其有效性概念入手,将两者相互关系探清晰,才能进一步把握规范性概念的含义。
作者
韩旭泽
田燕佳
HAN Xu-ze;TIAN Yan-jia
出处
《普洱学院学报》
2018年第6期123-126,共4页
Journal of Pu'er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