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持人:某参保人为女性,1963年7月生,2010年到某高校后勤部门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于2011年元月起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但因缴费不达15年无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按规定,该同志继续延长缴费,到2018年7月该同志己延长5年缴费,累计缴费7年8个月。我们认为其可以在参保地趸交并领取养老金。但由于其本人不理解政策,已将社保关系转出。但到户籍地社保办理落户手续时,由于没有接收单位,社保机构说她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缴费不足15年需延长交费5年后才能趸缴办理养老金手续。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9年第2期57-5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