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排放权的稀缺性使法律界定下的碳排放权成了一种有价值的商品且可以进行交易,由此产生了碳排放权价格问题。碳排放权的供给方转让一定的碳配额给需求方以获得利益;需求方为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碳排放支付一定的费用以得到碳配额,这个过程中,碳排放权如普通商品一般具有了交换价值。将碳排放权内化为企业的成本正是对科斯定理的应用,以最低成本实现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19年第1期24-25,共2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基金
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项目"吉林省碳市场建设研究"研究成果(编号:JJKH20171015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