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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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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18号)公告。公告显示,《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18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产生固体废物的重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信息。
出处 《印制电路资讯》 2019年第1期79-79,共1页 Printed Circuit Board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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