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江苏省:明确空置房也需缴物业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指出,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费,并分别明确了三个收费的定义,取消了空置房收费减免的相关规定。《办法》规定,业主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开始,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出处 《城市开发》 2019年第1期7-7,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