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人作品侵权诉讼近年来呈现高发状态,纵观此类案件,有关同人作品所使用的原作品中人物角色的法律属性判断与认定问题,一直是诉讼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更是司法机关裁判同人作品是否侵犯原作品权利人著作权的核心。尽管在已有的同人作品侵权诉讼判决中,主审法院并未完全否定同人作品所使用人物角色能单独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可能性,但却均未能提出可以统一适用于判断人物角色可版权性的标准,仅是一味强调简单的人物角色应属于思想范畴而不受版权法保护。而作为文学创作中基本且核心的要素,人物角色不应简单地被划为思想范畴而不受版权法保护。我们可以在借鉴美国普通法中关于人物角色可版权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文学创作与著作权法基本理论,寻求人物角色获得版权保护的标准要件,以回应确立同人作品法律地位的现实需求。
作者
张明新
朱飞宇
ZHANG Ming-xin;ZHU Fei-yu
出处
《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1期83-87,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课题"同人作品侵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SJCX18_0677)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同人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LS(2017)Y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