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生产单位应当任命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电梯制造、改造、安装和修理活动的技术审定工作;(2)生产单位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组织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3)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其申请项目,任命设计和开发(包括安装、改造、修理方案设计)、工艺、材料(含零部件,下同)采购、焊接(如果有)、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作(如果有)、电控系统制作、检验与试验、现场施工(含安装、改造、修理)、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负责各质量控制系统的管理。
出处
《电梯工业》
2019年第1期40-45,共6页
Elevator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