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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全面开展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的非洲猪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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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消息,2019年2月1日起,在非洲猪瘟防控期间,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非洲猪瘟检测。生猪屠宰厂(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生猪屠宰厂(场)要严格入场查验,发现无有效动物检疫证明的等情形,不得收购、屠宰有关生猪。公告要求,检测非洲猪瘟病毒,应当使用农业农村部批准或经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比对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法开展检测。此举旨在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
出处 《四川畜牧兽医》 2019年第2期63-63,共1页 Sichuan Animal & Veterinary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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