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基于契约参照点理论,以2010-2016年A股上市企业为样本,研究高管薪酬激励、内部薪酬差距与企业信息透明度之间的关系,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一是适度薪酬激励有助于高管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治理企业,从而促进提升企业自愿信息披露水平;二是高管内部薪酬差距与企业信息透明度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而是倒U型关系;三是不同产权性质下高管薪酬、内部薪酬差距对企业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差异性。相对于国有上市企业而言,民营上市企业通过薪酬激励能够更有效地提升企业信息透明度。由上述研究结论可以得到以下启示:一是要完善符合企业运营特点的高管薪酬分配制度,健全企业高管薪酬正常增长机制,制定合理的企业高管内部薪酬差距安排,形成对企业高管的长效激励机制,通过适度薪酬激励来增强企业高管主动改进企业治理的意愿和责任心,促进企业自愿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二是要完善国有企业高管市场化薪酬制度设计,建立健全企业高管薪酬激励长效机制,在国有企业高管限薪背景下,为了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水平,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安排要另辟蹊径,可将高管部分薪酬激励与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水平及履行社会责任状况挂钩,以更加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安排促进国有企业信息透明度的提升。
作者
汤建洋
黄东风
姜薇
Tang Jianyang;Huang Dongfeng;Jiang Wei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28-39,共12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金融制裁背景下货币权力的非对称性研究>(项目编号:KYCX18_1153)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