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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扩围至全部金融期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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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结算公司与中金所联合启动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适用范围扩大事宜。自1月21日起,将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适用范围由国债期货扩大至中金所全部金融期货品种。这标志着我国债券期现货市场联动再上新台阶,能够有效推动我国的债券质押规模快速扩容,从而进一步盘活债券存量,降低投资者在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成本。
出处 《债券》 2019年第1期4-4,共1页 CHINA B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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