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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两项涉气地方标准生物质锅炉纳入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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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陕西省制订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适用范围针对陕西全省,涵盖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等多种燃料种类。使用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的锅炉参照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执行。经测算,陕西省燃煤火电锅炉执行新标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将分别减排约0.67万吨、1.52万吨、1.26万吨,分别下降27%、40%、21%;燃煤锅炉经过改造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减排约0.14万吨、1.42万吨、1.41万吨。
出处 《节能与环保》 2019年第2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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