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思维范式,被绝大多数人奉为圭臬。但通过观察西方的民主实践可以发现:抽象的个体权利平等往往与残酷的现实不平等形成巨大反差,个体权利的保障往往单靠个体是无法实现的,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处理好"个体政治"与"共同体政治"之间的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实现"真正的民主制",需要在独立个体的分离之后,再次走向社会的"同一",个体的权利和个体的责任是对等的,社会基础也由私有走向公有,在监督和防范国家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具有的"潜在自主性",国家意志与人民意志的高度契合性。中国共产党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真正实现了"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的统治"。完善中国民主的落脚点,在于进一步把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党的领导三者衔接好,创造"有机的人民",确保制度民主有序和永续下去。
出处
《新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44-51,共8页
Expanding Horizons
基金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同时列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2015MZD00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民主的历史演变
话语建构与运行路径"(17BZZ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