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今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一些体制的产物,在立法及登记等方面存在许多的问题。为了尽快适应我国不动产市场的发展壮大,应该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一些法律基础上出发。结合不动产现在的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不动产的登记制度:确立登记行为的司法思想,对不动产进行统一的登记与立法,将登记的一些机关进行统一,建立登记的审查制度与责任制度以及信息公开与请求权等制度;建议在立法中只规定不动产登记效力范围等司法内容,并且需要另外起草一部不动产登记法作为物权程序法。用这个来保障不动产物前权利人的一些权利,推动不动产权事业的发展。
出处
《丝路视野》
2018年第35期146-146,共1页
The Silk Road 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