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典型的新民族主义建筑1934年12月7日,南京市政府工务局核发了建造国民政府文书局大楼的建筑执照。执照上写有“南京市政府工务局为发给执事兹据承建人鲁创报请建筑,业经本局查核,尚无不合情事,合行发给执照,准予兴工建筑此照”,建造地址栏写“本市第一局国府内”,业主栏是“国民政府文书局”,承建人鲁创营造厂地址是“中山路一六八号门牌”,“工程撮要建楼房一座,准搭临时作场二十间”,“应遵事项电梯地脚及机器间,应于动工前补样来局核准后再做,钢梁应用统长者一根,不准二根相接”,“工程约价一○六九五二银元”等等。
出处
《档案与建设》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86-88,共3页
Archives &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