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事司法人工智能建设已初具规模,能够确保刑事诉讼定性更为准确、查证更具针对性、程序更为高效、办案质量标准化,但随着技术的发展,也会产生削弱司法自主权、将被控告人降为诉讼客体、使证据审查出现不当倾向以及导致隐性歧视等负面风险,累积着发生刑事错案的潜在风险,与避免刑事错案的设计初衷形成"刑事错案悖论"。从悖论成因看,人工智能建设存在对人工智能地位定位不准、源头数据存在瑕疵、算法模型封闭难懂、保障机制建设缓慢、交叉领域人才紧缺等问题。要消解该悖论,应尝试从人工智能定位、数据、算法、学习技术、保障机制等角度建构刑事错案风险防范机制。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37-48,共12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取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5SFB301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云环境中的取证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5CFX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