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强化监督管理和部门协同,防止船舶水污染物非法排放、转移处置污染环境,日前,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船舶水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行为,促进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近日,记者走访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就《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在实践中重点问题的规则设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