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参与既是政治范畴的权利诉求,更是城市治理的有效机制。日益复杂的城市风险凸显城市政府的治理局限,这为公民参与风险治理释放制度空间。政府对公民参与能力的疑虑,加之公民社会发育不良,致使公民陷入参与困境。立足政府与公民互动的层面,城市政府亟需更新风险治理理念,变革风险预控模式,而公民则要凭借政府的功能性塑造风险的个人化,强化公共精神,进而建构政府吸纳和公民参与有机融合的城市风险治理机制,才能降低城市风险的发生概率。
出处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14-20,共7页
Journal of Hun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