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为有效保护与开发非遗,应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与开发好区域文化瑰宝,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出处
《神州》
2019年第8期30-3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