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新时代"弱有所扶",是"七有"民生建设目标的重要一环,也是我们党对补齐民生"短板"的新认识。要补齐"弱有所扶"这一民生"短板",就必须加强针对社会弱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其中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然而,从供给模式来看,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三个方面尚存在着严重的实践困境。政府方面的实践困境主要表现为公平性问题,市场方面的实践困境主要表现为效率性问题,而社会方面的实践困境则主要表现为灵活性问题。因此,必须改革传统型社会救助供给模式,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大主体协同合作的社会救助供给新模式。也就是说,新时代社会救助制度必须构建"协作型"供给模式,坚持政府责任、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相统一。这就要求:一是要理清权责关系,强化政府供给主体责任;二是要注重发展式救助,推动市场机制补充供给;三是要培育社会组织,推动社会机制参与供给。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37-42,共6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西省2018年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实现新时代‘弱有所扶’的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编号:YC2018-B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