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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改革40年的基本经验与基本规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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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中国40年的财政改革,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不同时期的理论指导。在改革中既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又不照搬照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例如,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全党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经济建设;1984年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方向,逐步实现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紧密结合改革开放的实践,适合各阶段发展需要,是指引改革开放事业不断走向胜利的理论保障。中国的财政改革,则始终坚持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始终与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紧密结合,这是中国财政改革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
作者 马海涛 汪昊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18年第72期16-18,共3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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