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转型时期,农村的社会组织及产业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该文围绕农民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出成立农村社区工会组织,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论述了新农村建设必须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民、农户应有的合法权利及农业法规定的四项涉农权利。针对近年农民工利益屡遭侵犯的客观情况,提出从政府、企业(用人单位)和农民自身三方面认识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出处
《新西部》
2019年第5期22-22,34,共2页
基金
2017年陕西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社会转型期陕西农村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创新研究>(编号:2017G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