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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试点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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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简称《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9年第2期10-10,共1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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