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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划定10万公顷水产禁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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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4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年)》,该《规划》按照功能区划确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并将广州市境内以下区域10.54万公顷列为禁养区,即不能从事经营性的水产养殖活动。禁止养殖区内的水产养殖,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由当地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搬迁或关停,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生产生活。
作者 广州日报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小康》 2019年第8期18-18,共1页 Insight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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