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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我区承接业务资格的通知(桂建质〔20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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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8年第二次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中,我厅分别对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恭城瑶族自治县新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做出了责令整改并暂停在广西承接新业务的处理。现经企业整改后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3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承接业务的资格。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城镇建设》 2019年第1期I0008-I000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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