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方面获悉,为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对参与绿色建筑研发、建设、运营的单位实行容积率奖励、用能价格优惠等扶持政策。例如,居住建筑采用地热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采暖、制冷、供应热水的,其用电按照国家和山东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等。另外,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建筑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验收,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竣工验收不得通过。
出处
《供热制冷》
2019年第3期8-8,共1页
Heating & Refrig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