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墨子"非攻"(反对侵略战争)有两个根本理由,一为不义,一为不利;前者具有义务论的性质,后者具有功利主义的性质。墨子又经常通过以"小"见"大"的逻辑来论证侵略战争之不义,把侵略战争之害还原为关乎个体的两个基本事实即盗窃财物与伤害无辜。正是坚守盗窃与伤害无辜为显见不义的义务论立场,使得墨家的功利主义不同于西方典型的功利主义,后者认可为了功利的最大化可以牺牲无辜,而墨家则绝不认同。
出处
《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65-73,共9页
Philosophical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义观念研究"(编号14CZX02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科青年跨学科创新团队项目(编号2018ECNU-QKT010)
江苏省"公民道德与社会风尚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