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利用2007~2017年沪深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多个大股东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当公司存在多个大股东时,其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更低。在采用公司固定效应、倾向得分匹配以及双重差分分析等方法控制内生性问题以后,以上结论依然成立。细分产权性质后研究发现,其他大股东对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本研究为保证股权质押缓解融资约束的同时,预防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爆发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9年第3期3-9,共7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成果(19XNL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