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两种不同的农地调整方式,并以家庭劳动力配置和农作物种植结构为视角,在理顺农地大调整和农地小调整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机理基础上,运用CLDS2016数据,检验农地大调整和农地小调整对家庭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效应,以及家庭劳动力配置和农作物种植结构对农地调整的调节效应。研究表明:第一,农地大调整会显著造成家庭农业生产效率的损失,而农地小调整对农业生产效率影响不显著;第二,农地大调整对家庭农业生产效率造成的损失,并不能通过家庭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作物种植结构的配置,使农业生产效率损失得以弥补。其原因在于农地大调整意味着农地产权的不稳定,产权不稳会造成农地租值完全消散,并对家庭农业劳动力形成完全挤出效应;第三,农地小调整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可以通过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和粮食种植比例的提高得以调节,其原因在于,农地小调整所造成的地权不稳定性较弱,家庭反而可以进行劳动力多部门配置,降低了农业经营的风险;同时农地调整的间隔周期与粮食作物投资的回收期是一致的,农户按照其既有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或投资;但经济作物种植比例的提高则不利于农地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经济作物专用性投资较大、雇工成本较高,并有可能抑制农业社会化服务,造成农业"过密化"困境。
作者
刘魏
杨芳
雷丽霞
Liu Wei;Yang Fang;Lei Lixia
出处
《新疆农垦经济》
2019年第3期18-32,共15页
Xinjiang State Farms Econom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项目编号:15ZDA023)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7QNGL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