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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消防车收费站遇阻事件不该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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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我国法律赋予了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因此我们在日常驾驶车辆时,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应当及时避让,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特别是对于那些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和救护车而言,因为事情比较紧急,因此对他们来说时间就是生命,一点也耽误不得。但是,襄阳消防支队出警的消防车却被拦在了收费站,并且还被拦住不放行还被盘查了许久。
作者 张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今日消防》 2018年第11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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