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中国是世界范围内唯一一个实施网络实名制并积极强化之的国家,但网络实名制的规定彰显出与宪法所赋予的基本人权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确立网络实名制的主要法律规范有三,共同形成了法律秩序的建构。通过明晰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辨别法律秩序与法治秩序的原理,探析自由价值与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最终可知我国网络实名制的设立破坏了法治的秩序,侵犯了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权利。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2期26-30,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