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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认识——兼议《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办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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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预算会计"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与政府会计制度"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字面含义完全相同,但核算内容和期末余额含义不相同,2019年初旧账"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余额不能直接转入新账"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作者 赵海鹰
出处 《商业会计》 2019年第6期59-61,共3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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