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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两举措”保障异地就医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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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乐山市医保局基金财务科采取“两举措”,保障异地就医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定期召开科务会,认真学习省财政厅、人社厅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掌握政策,实行医疗费用结算双向结算、垫付,每月对账、按季清算。二是积极与相关科室对接协调,及时制定支付计划。先后多次与市财政局对接汇报,协调申请异地就医清算资金,保证异地就医清算医疗费用支付能力,并及时向省医保局、乐山市各医疗经办机构、市本级所属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异地就医医疗费。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9年第2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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