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支持村集体加强林地使用费收取。林地使用费的缴交可以采取林木主伐时一次性计付、先预付后结算和逐年支付等方式。二是支持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合作造林。总结推广沙县国有林场和清流县林业基金投资管理站模式,鼓励国有林场加大与村集体合作造林力度。三是支持承包合同到期林地收归村集体经营。除家庭承包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合同到期的林地,及时、有序收归村集体经营管理四是支持村集体成立新型林业经营组织。从今年起至2020年,对一个村组建5000亩以上规模的经营组织,且村财收入比例在30%以上的村集体,市、县林业局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五是支持村集体发展设施林业。县级林业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村集体设施林业项目优先申报国家补助,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六是支持村集体统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对林权属于村集体的,按法定程序将原来分散使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统筹为村级集体收入。
出处
《福建林业》
2018年第5期30-30,共1页
Fujian Fore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