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思维能力主要包括理解力、分析力、综合力、比较力、概括力、抽象力、论证力、判断力等,具有深刻性、全面性、批判性、独立性、创造性等特性。道德与法治课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就是要使学生能够透过假象看到真相、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能够多角度、多层次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能够鉴别是非、分析利弊,能够独立思考不盲从,最终在已有认知基础上提出价值观正确、逻辑性与创造性兼备的观点。培养学生思维能力是每个学科的共同任务、终极目标,道德与法治学科因注重思辨、注重逻辑、注重推理、注重分析、注重综合的特点而发挥着更为独特的作用。
出处
《中学政治教学参考》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32-35,共4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