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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平等就业,如何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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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在招聘环节中,除了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外,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等。
作者 于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第8期1-1,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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