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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要内容2019年1月2日,海关总署发布2019年第4号公告(关于2019年进口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明确自2019年1月3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固状和浓缩非固状乳及奶油,恢复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作者 汪硕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海关》 2019年第2期58-6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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