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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块组合的方式、责权利及意义——从工程监理角度辨析 被引量:1

The Way, Responsibility, Right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Combination of Consulting Modules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Engineering-Discrimin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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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大体上有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六大模块,其组合后的优势和意义自不待言。国办[2017]19号文件发布前后均有许多论文进行了解析。结合具体工程特点和内涵,目前对这六大模块的组合规律及彼此所形成的配合关系,对组合后与业主之间合同所规定的基本责权的道理,都尚处在不成熟的培育和发展阶段。认为每个工程因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阶段与模块组合应该是动态变化的,选择后的静止平衡是相对的,以求各模块组合的最佳效果。以在传统监理单位里的实践经验和所遇案例,追踪溯源以辨析各模块的自身性质、组合方式和责权利的特点及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宗旨的巨大意义。
作者 黄震 HUANG Zhen
出处 《建设监理》 2019年第2期5-9,16,共6页 Proje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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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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