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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者,难逃法网——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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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回放】2014年8月,桂林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建筑公司”)与全州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签订承建全州县某小区1#、2#楼工程合同,任命刘某某为该项目财务总负责人,并协助经理工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公诉人》 2019年第2期24-26,共3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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