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语文课程性质进行了重新定位:“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这一明确定位,是对现代母语教育转向的积极回响,也是直面十年课改做出的积极回应。高度重视培养未来公民必备的积极语用能力已成为国际母语教育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趋势,我国的语文教育也不例外。中学阶段语文阅读教学重点不在于内容理解、知识传授,而在于引导学生经历对课文作者在一定情境中的话语表达形式及其所产生效果的分析过程,以此感悟语言魅力、进行语言积累,最终提高学生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出处
《中学语文教学参考》
2019年第2期18-20,共3页
Teaching Reference of Middle School Language